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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责任的指认造成土地调查结果是违法的

发布时间:2019/10/10

1997年,某县土地主管机关依据土地管理法对全县土地进行调查。第三调查分队到苏骥村进行土地调查时,村委会对全体队员给予了热情款待,酒足饭饱后调查队员没有到实地查看,根据村干部在地图上的指认,将该村南的河道外120亩荒滩地勾画在河滩外的优质耕地之中。该县政府根据调查队的调查资料和图纸,将河道外 120亩荒滩地统计在耕地中,并作为基本农田确立了保护范围。2007 年该村委会响应国家新农村建设的号召,经全体村民讨论一致认为 应将“河道外120亩荒滩地”用于新村建设,将旧村宅基地全部恢复耕种。村委会聘请了规划、地质、勘察、设计等专业机构到 现场进行了科学论证。结论是完全符合居住要求,并出具了规划 设计等文件、图纸。村委会遂向县国土局提出新村建设用地申请, 经国土局审查认为该宗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依法不得用于村民宅基地。村委会要求国土局实地勘察,却发现该宗土地确属河滩荒地,但土地利用规划显示确属基本农田。村委会提出修改规划被 国土局拒绝。 .

【关键词解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实行土地调查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应该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材料。

土地调查主要是对土地的权属、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质量、 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的调查。

首先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我国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行统一分类。调查的内容主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调查每块土地的利用类型、 面积和分布,并确定权属界线,划分集体、国有土地权属范围,进行土地登记和统计。

其次是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实行全国统一分类,分为村庄地籍 调查(包括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营农、林、牧、渔场和农民 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城镇地籍调查(包括城市、 建制镇和独立工矿的用地)。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权属调查,包括土地权利人状况、宗地权属性质、界址位置、用途等;地籍测量,包 括测量宗地界址点平面位置、宗地形状、面积和地理要素等。

本案中,在土地调查时由于调查工作人员的渎职和村干部不懂 图纸、不负责任的指认造成土地调查结果错误,导致县政府在做土 地利用规划时,将“河道外120亩荒滩地”当作优质耕地划定为基 本农田给予保护,最终导致村委会的新农村建设出现法律障碍。县 政府应依据事实,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的规定,进行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正,纠正不符合基本农田条件的土地划定为基 本农田的错误。

【法眼点晴

土地调查制度的真实与否,关系到国计民生。实事求是土地 I调查的基本原则。国家依据土地调查结果进行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和保护耕地总量,确保国家粮食生产的安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都有义务如实介绍土地利用现状、宗 地权属性质、界址位置、用途等。土地调查结果关系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特别提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确对待土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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