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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委托建房要纳营业税吗?

发布时间:2019/10/09

  

  【咨询内容】

  王某所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了村委会的委托,为该村代建新民居。后税务局找到该企业,要求其缴纳营业税。王某记得按照营业税的有关政策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分配给本村村民的,不征收营业税,所以王某认为税务局要求企业缴纳营业税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现在王某想咨询冀港律师,企业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律师说法】

  王某所说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况,是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业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村民集资形式的建房行为,凡销售给本村村民的(以户口或是否拥有宅基地为准)暂不征收营业税”。规定中的以村民集资形式的建房即为由村民集资、村委会统一建房,然后再分配给用户的形式,与王某所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村委会委托后建房的形式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参考该政策有关不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应该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业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另一条规定“委托建房征税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建房单位委托,为其代建房屋的行为,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其向委托方收取的代建手续费。这里所指的代建房屋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委托方的名义办理房屋立项及相关手续;(二)与委托方不发生土地使用权、产权的转移;(三)与委托方事前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四)不以受托方的名义办理工程结算。”

  【律师建议】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按照税务局的要求依法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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