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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李某成功辩护 李某无罪释放

发布时间:2019/10/09


  

  【基本案情】

  2006年10月31日,某县某村的一个两岁半的女孩赵某某在本村失踪。2008年5月8日,在本村杨XX家闲置院内的小棚子里发现了盖有凉席的赵某某尸骨。河北省XX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认为16岁的李某系被害人家近邻,被害人失踪前后,李某辍学在家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李某采取强制措施。2013年,李某被控告故意杀人、三次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审判结果】

  原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凤翥律师本着维护法律的公正原则,对此案进行了长达4年多的调查走访后,在掌握了大量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为李某进行了无罪辩护。最终,本案历经两级人民法院六次审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闫凤翥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结果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被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李某无罪。

  从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到河北省高人民法院改判无罪,被羁押了1841天的李某经历了从有罪到无罪的重大变化。

  李某已经获得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赔偿金额38万余元。

  【本案律师简介】

  闫凤翥律师,1960年生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与法博士,中共党员。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为北京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河北省法学会理事、河北省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1993年从事专职律师,致力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先后办理各类刑事辩护案件300余起,代理民事、行政纠纷案件800余件,为145家政府和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土地征收纠纷案件500余起。曾被评为“燕赵名律”、“中国十大杰出律师”、“中国律师诚信服务十大标兵”等荣誉称号。他所带领的冀港律师团队被中国企业品牌专家评审委员会授予“中国律师行业十大著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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